金融监管与证监会 (SFC) 持牌

证监会 (SFC) 持牌、合规计划、监管调查以及虚拟资产牌照——包括 VATP、虚拟资产交易及虚拟资产托管人牌照。

概览

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(证监会) 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(SFO) 向从事受规管活动的公司发放牌照。对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,根据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(AMLO),还适用额外的牌照要求。

除了现有的 VATP 制度外,香港还设立了专门的虚拟资产交易和虚拟资产托管人牌照,以监管加密货币场外交易 (OTC) 和托管服务。这些牌照将与虚拟资产咨询和虚拟资产管理牌照并行运作。

我们的服务

1. 证监会与虚拟资产牌照

牌照类型描述
第 1 类证券交易
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
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
第 9 类资产管理
VATP 牌照《打击洗钱条例》下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
虚拟资产交易牌照场外交易 (OTC)、经纪业务、大宗交易及虚拟资产兑换
虚拟资产托管人牌照妥善保管私钥及客户虚拟资产

我们协助处理:

  • 牌照类型界定及资本要求
  • 申请准备(内部监控手册、合规框架、打击洗钱/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计划、业务计划)
  • 负责人员 (RO) 的识别与培训
  • 与证监会的预申请沟通

2. 虚拟资产交易牌照

任何在香港经营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业务的人士,必须获得《打击洗钱条例》下的牌照。范围包括:

  • 虚拟资产与虚拟资产、虚拟资产与法币之间的兑换
  • 经纪业务和大宗交易
  • 保证金交易和场外交易 (OTC) 服务

关键要求:

  • 最低缴足股本:500 万港元(参照第 1 类受规管活动)
  • 客户虚拟资产必须由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托管人托管
  • 申请人及大股东的适当人选要求

无过渡性“被当作获发牌”安排 ——现有服务提供者应尽早通过预申请程序与证监会沟通。

3. 虚拟资产托管人牌照

妥善保管私钥或能够转移客户虚拟资产的工具的实体必须获得牌照。这包括:

  • 获证监会发牌的 VATP 的联系实体
  • 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的证监会持牌法团
  • 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的银行及其子公司
  • 自行托管虚拟资产的持牌基金经理

个人执照适用于可直接访问私钥或有权启动虚拟资产转移的人员。

关键要求:

  • 最低缴足股本:1,000 万港元
  • 严格隔离客户资产
  • 对密钥管理实施强有力的内部监控
  • 加强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计划

豁免情况:

  • 仅为其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托管服务的集团公司
  • 为客户持有备份密钥的法律/会计专业人士
  • 仅托管其自身稳定币的获金管局 (HKMA) 发牌的稳定币发行人
  • 自行托管新发行代币且未超过限额的持牌基金经理(正在考虑中)

4. 合规计划与持续责任

  • 符合金管局和证监会标准的打击洗钱/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框架
  • 内部监控程序和合规结构
  • 所有八项核心职能的核心职能主管 (MIC) 委任
  • 维持财政资源(缴足股本及速动资金)
  • 发牌后的合规时间表、周年申报表及证监会通知

5. 监管调查与执法

  • 内部及外部监管调查
  • 证监会执法事项(IPO 保荐人操守、违反牌照规定、打击洗钱缺失、网络安全)
  •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程序
  • 牌照条件复核及上诉
  • 跨境监管事项

为何选择 ALLO?

拥有三国执业资格 – 香港、英格兰及威尔士以及纽约州的执业律师。

前线行业经验 – 曾协助加密货币和金融科技行业领导者获得必要的牌照和监管批准。

务实、结果导向 – 我们化繁为简,在复杂的监管环境中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。


我们的服务对象

客户类型我们如何提供帮助
加密货币交易所《打击洗钱条例》下的 VATP 牌照
虚拟资产交易商针对场外交易、经纪业务、大宗交易的虚拟资产交易牌照
虚拟资产托管人针对私钥妥善保管的虚拟资产托管人牌照
资产管理公司第 9 类牌照及持续合规
金融科技初创公司监管沙盒及发牌策略
金融机构证监会发牌、收购及调查
上市公司及负责人员 (RO)证监会查询及执法行动

精选经验

  • 为金融机构就证监会牌照申请及收购(第 1、4、6 及 9 类)提供建议,包括虚拟资产业务范围提升
  • 在证监会调查中代表证监会持牌法团、负责人员及上市公司
  • 为支付平台就金钱服务经营者 (MSO) 牌照及合规提供建议
  • 为金融科技公司和加密货币平台获得证监会牌照

常见问题解答 (FAQs)

这是一种根据《打击洗钱条例》监管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(包括场外交易、经纪业务及虚拟资产兑换)的人士的牌照。其要求与第 1 类受规管活动一致。

这是一种根据《打击洗钱条例》向妥善保管私钥或能够转移客户虚拟资产的工具的实体发放的牌照。适用较高的资本要求(缴足股本 1,000 万港元)。

是的。根据具体活动,虚拟资产咨询和管理服务可能需要证监会第 4 类或第 9 类牌照(或新的《打击洗钱条例》牌照)。

证监会的目标是 4 个月,但大多数申请需要 6–12 个月。负责人员 (RO) 的批准通常是关键路径。

适当人选资格、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、合适的办公场所、至少两名负责人员 (RO) 以及最低速动资金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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